“人民法院将加强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的调查研究,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用足用好法律,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以及相关的受贿、渎职等职务犯罪。”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裴显鼎在此间的发布会上说。
裴显鼎表示,对于现行法律中存在的影响有效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将积极向立法机关提出完善的立法建议;对于法律适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将依法及时制定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保障法律准确实施;对于案情疑难复杂,影响较大的大案要案,将通过上级法院督办等方式加大对下级法院的审判监督指导。
他指出,人民法院将依法从重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累犯、惯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销售金额巨大的犯罪分子,以及处于生产、销售源头的犯罪分子。依法从严惩处收受贿赂,包庇、纵容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腐败分子,以及在食品安全监管和查处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渎职人员。不断加大财产刑的处罚力度,严格缓免刑的适用。同时,对于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及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的犯罪分子依法从轻处罚。通过规范量刑,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达到惩罚犯罪、改造罪犯、预防犯罪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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