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9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敦促在逃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以来,截至11月15日,全国已有51425名在逃人员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通告发布后,各地利用新闻媒体、互联网、手机短信等载体,广泛宣传通告内容,同时在街道、社区、乡村、车站等公共场所张贴,达到了震慑犯罪、教育群众的效果。
据公安部"清网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通告有力策应了今年5月起公安部部署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的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新一轮政策攻势,一大批长年负案在逃人员相继归案,消除了社会治安隐患。
这位负责人表示,通告的有效期至今年12月1日。在此敦促所有在逃人员尽快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从轻处罚。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司法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窝藏、包庇犯罪分子,帮助犯罪分子毁灭、伪造证据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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