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法阳律师事务所被中共大理市委、大理市人民政府授予大理市第二十四批“文明单位”称号。
文明单位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取得显著成绩的综合性最高荣誉称号;是认真贯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方针的典型单位。云南法阳律师事务所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党建”带“所建”、“党建”促业务的发展理念,坚持用思想引领行动,切实参与到洱海保护、村(居)法律顾问、妇女儿童维权、婚姻家庭调解、医疗纠纷调解等法律服务之中,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助力文明大理的建设。
在未来的发展中,法阳律所将继续抓住党建工作重点,努力统筹全局,实现协调发展,推动法阳律所综合水平进一步提高,永葆“文明单位”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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