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执业行为规范》,依法规范执业。
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维护国家的法律尊严与社会公平正义,树立优秀的律师社会形象。
三、为当事人提供专业、优质、高效、文明的法律服务。
四、公平合理协商收费。本所实行统一收案、统一收费制度,杜绝律师私自收案、收费行为。
五、事前告知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风险,为客户提供有效的法律意见,不刻意迎合客户作虚假承诺。
六、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限、时效及与客户约定的时间,及时办理委托事务。
七、保证不泄露委托人的商业秘密、隐私,以及通过办理委托人的法律事务所了解的委托人的其他信息。
八、本所及执业律师严格实行利益冲突回避制度,在同一案件中不代理与本所委托人有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事务。
九、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和社会公益活动,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免费法律服务。
十、保证律师服务质量,建立案件质量监控制度和客户投诉制度。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律协及客户监督;
客户服务电话:(0872)2179688 2171166
监督电话:(0872)2181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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