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生病时老父亲倾囊相助,女儿离婚后老父亲将前女婿告上法庭要求偿还借款。日前,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岳父与女婿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王老汉诉称,其女小王与被告于2000年登记结婚。2001,小王因患重病造成肢体残疾,期间多次住院治疗向王老汉借款20万元。今年,被告与小王经法院判决离婚,欠王老汉的共同债务7万元由二人共同偿还。现由于小王身体残疾没有偿还能力,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给付欠款68 934.67元。
被告辩称,小王的病不是在被告家中得的,而且医疗费中有一部分是被告及其父母所出。王老汉主张的借款不是被告个人所借,应由被告与小王共同承担,故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据了解,小王的丈夫曾多次起诉离婚未获法院支持。今年,法院判决离婚,并对原告的借款予以确认,判令由小王与被告共同承担。本案审理中,王老汉表示因小王身体残疾不要求其承担给付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与小王在共同生活期间因小王治病向王老汉借款的事实已经法院生效判决确认,二人应承担还款义务。鉴于王老汉不要求小王承担给付责任,法院不持异议。对王老汉要求被告承担全部借款的给付责任,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理由欠缺,不予支持。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偿还王老汉借款三万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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